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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机关在行动

红网时刻12月13日讯(通讯员 黄琦灵)日前,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市民举报,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散装大米出现生虫现象,和购买的饺子包装上面标示的“生效日期”不明,并反映给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。

该院接到举报后,立即派人第一时间进行实地检查,拍摄现场照片、录像等证据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经过分析研判,认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,疏于监管,致使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造成不特定消费者的身心健康,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其依法履职。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,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,散装生虫大米当场予以扣押,并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责令超市赔偿市民损失费1000元。

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以开展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,立足检察监督职能,切实维护民生民利,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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